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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门服务百岁老人,他们“诉调对接”调解纠纷
发布时间:2023-07-18    来源:东方网

  家住华泾镇某居委的江先生最近遇到了困难。江先生的父母于2011年离婚,因为当时双方仅有一套住房,因而他们离婚时没有做财产分割,房产证上仍写的是一家三口的名字。而如今江先生的父亲已经因病身故,江先生找到房产交易中心,想变更产证,却得知不能办理过户手续。根据法律,办理人必须通过公证或者诉讼程序,明确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后方可办理产权变更。

  正当江先生感到手足无措之际,他找到了“冯斌劳模创新工作室”的徐汇区一级调解员周翔燕。据了解,“冯斌劳模创新工作室”成立于2020年8月。

  周翔燕在与江先生沟通时,发现他对父亲离婚后的状况不是特别清楚。为了节约时间,周翔燕一边请徐汇区人民法院“甘棠树下”社区法官工作室调查江先生父亲离婚后的婚育状况,一边让江先生准备办理继承所需要的材料。

  为此,“甘棠树下”社区法官加快了调查的步伐,没几日就有了结果:江先生父亲离婚后没再有过结婚登记。得知情况后,周翔燕明确告知江先生,根据法律规定,其父的产权的继承人有两个:即江先生以及江先生还在世的爷爷。考虑到江先生的爷爷今年已是102岁高龄,年事已高,行动不便,“冯斌劳模创新工作室”为他立即开通了“绿色通道”。周翔燕和上海市优秀调解员罗艳红赶往百岁老人家中做“前置调解”手续,做到办“群众事”、贴“群众心”、解“群众难”。

  在各方积极努力推进下,江先生的房产变更协议在不久前进行。当天下起了滂沱大雨,出行十分不便。考虑到江先生事后要赶去上班,两位调解员把时间定在了早高峰时段。这天早晨,周翔燕和罗艳红冒雨前往江先生爷爷家中。由于他听力不太好,在江老先生的房间内,罗艳红坐在床沿,用上海话一遍又一遍耐心地跟老先生交流着,告诉他,根据《继承法》,他有权利继承儿子的房产份额。周翔燕则伏在凳子上认真记录调解笔录。经过调解,江老先生自愿放弃继承,将房产份额给孙子,随后便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  调解结束后,老人一直感谢华泾镇的调解员到家里来上门解难,免除自己的劳碌奔波,既省了时间、精力、财力,也在空间上提供了便利。

  据悉,“冯斌劳模创新工作室”成立以来,做到“诉讼服务走出门,诉讼调解送上门”,充分发挥了“诉调对接”的便民性,深得社区群众的青睐。他们会继续将纠纷有效地吸附在基层,探索更多依靠基层、发动群众、就地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办法,实现预防化解工作常态化、长效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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